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以“气候谈判”为标志,绿色低碳发展已成为全球大趋势与时代潮流。实现绿色低碳发展已成为国际社会的广泛共识,也是我国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实现共同富裕的内在要求。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我国必须坚定走生态优先、绿色低碳的高质量发展道路。

解决好人与自然和谐共生问题

如何平衡环境与发展的关系、实现共同富裕是人类社会文明进程中的永恒课题,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基本要义就是要破解全球环境气候与人类生存和发展之间的矛盾,解决好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问题,为构建地球生命共同体、人类命运共同体创造更大空间。

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已成为全球环境气候治理的综合引擎。全球变暖势不可当,《2020年全球气候状况》报告显示,2020年全球平均温度较工业化前高出1.2摄氏度,二氧化碳浓度已超过410百万分比浓度。目前,全球已有超过120个国家和地区积极响应《巴黎协定》,做出碳中和承诺,这意味着未来绿色可持续经济低碳竞争将成为全球经济发展的主基调,国际经济体系的主导权正朝着绿色低碳化的方向发展。可以说,绿色低碳经济正成为国际经济增长引擎,一个国家未来国际秩序转型的主导性和发言权,其关键性支撑力量之一就是在绿色低碳领域的竞争力与创新力。中国作为全球环境气候治理的重要力量,“双碳”目标的提出,标志着中国全面进入绿色低碳时代,经济高质量发展与碳中和相结合,迈向经济社会绿色低碳全面转型的步伐加速,中国必将在全球环境气候治理中发挥重要作用。

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任务。人类的文明史就是人类在发展进程中探索如何正确处理环境与发展关系的历史,“生态文明是人类文明发展的历史趋势”。践行生态文明理念,是对工业文明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的深刻反思,是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新要求。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要更加注重促进形成绿色低碳生产方式和消费方式,形成内生动力机制,构建绿色低碳产业体系和空间格局。发挥政府、市场双轮驱动作用,完善绿色低碳政策和市场体系,倡导绿色低碳生活,加强应对气候变化等领域的国际合作,推动绿色低碳技术实现重大突破,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以“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为核心的绿色低碳革命,是一场广泛而深刻的经济社会系统性变革,也是进入新发展阶段、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内在需要。我国是生态文明的倡导者、践行者,也是一个有着高度责任感的大国,理应承担起“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减少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排放,与全人类同舟共济、携手应对,努力推进全球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新格局的形成。

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是满足共同富裕要求的时代选择。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经济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可持续性是共同富裕的关键要素之一,社会、文化、生态等各方面全面协调可持续是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共同富裕的内在要求。发展的可持续性意味着发展要与人口、资源和环境的承载能力相协调,要与社会进步相适应。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是一种人力资本、技术、资源与环境高度耦合的现代化过程,本质是解决人类生存与发展面临的环境恶化、资源枯竭等可持续性问题,满足人民对于美好生活的向往与追求,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我国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进程中,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坚持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之路;协同推进生态安全、资源安全、经济安全与社会安全,形成绿色低碳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为全球可持续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已成为我国推动共同富裕的重要行动路径与战略选择。

全方位保障绿色低碳发展

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如何在错综复杂的新形势下培育未来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内生动力,实现全社会各行各业技术跨越式进步、产业跃迁性升级、消费提档升级高质量协同,推动中国经济稳步向前,既有难得的时代机遇,也有严峻的现实挑战。统筹推进区域、产业绿色低碳协调,在供需两侧形成优势互补、减污降碳协同增效、资源高效循环利用的绿色低碳发展新格局,走出一条符合国情的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之路,用改革创新的方式做好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制度、策略、技术与资金保障。

制度保障。加强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顶层设计与制度安排,是推动中国经济社会全面绿色低碳转型的重要保障。2021年,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提出到2025年,初步形成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生产体系、流通体系、消费体系。一是完善现有生态环境保护法律体系,面向绿色转型与双碳目标,制定更具针对性的绿色低碳经济法案。二是强调以绿色低碳环保产业为重点,加快农业绿色低碳发展、推进工业绿色低碳升级、提高服务业绿色低碳发展水平、构建绿色低碳供应链,带动一二三产业绿色低碳升级。三是采用现代信息技术和管理方式改造传统流通模式,规划建设绿色低碳仓储、统筹绿色低碳配送,降低“空载率”。四是加大政府绿色低碳采购力度,逐步将绿色低碳采购制度扩展至国有企业及全社会。与此同时,还需要在发展经济与能源安全、生态安全之间寻求平衡,进一步拓展绿色高质量发展成果。

策略保障。能源系统在我国碳排放中占比约80%,是推进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主战场,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关键就是能源转型。以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为引领,能源转型需要同时向减少碳排放、增加碳清除两个方向发力。一是减少碳排放策略,即优化调整能源、产业以及生产与消费结构。二是增加碳清除策略。系统推进碳循环和碳汇产业开发,通过植树造林提高森林碳汇能力、吸收碳排放。通过发展碳捕集、利用与封存(CCUS)、二氧化碳回收清除(CDR)等技术实现人类自身二氧化碳的排放吸收。与此同时,我们还应看到,城市化是人类文明进程中的重要环节,城市消耗近3/4的能源,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必须充分发挥城市的主体作用与集聚优势,提升城市应对气候变化的韧性与环境治理能力,这也是保障全社会绿色低碳转型的重要策略。

技术保障。第四次工业革命带来新的发展机遇。工业革命左右着世界格局的发展,由西方国家主导的,蒸汽机、电力和计算机为代表的前三次工业革命画上句号,西方国家实现群体性崛起,占领了世界发展的第一二梯队。新能源引领的能源革命现已到来,这是实现中国与西方强国同台竞技的一次历史机遇。稳抓能源革命新机遇,依靠科技和创新驱动绿色低碳发展,将科技创新作为“关键变量”置于国家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以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最大增量”,引领世界推进绿色低碳发展,推动中国转向世界中心,成为世界一流强国。一是发挥政府的引领推动作用,着力创新机制,完善激励引导、监督考核等各项机制。二是推动产学研用协同创新,联合高校、科研院所、相关企业,形成创新联合体,服务国家战略,共推重大创新。三是加强国际绿色低碳技术合作,助力各国经济持续增长与绿色复苏。技术创新在全球走向净零排放的过程中至关重要,但由于开发这些技术需要耗费较高的研发费用,实验推广也需要积累实际运营的大规模中试数据,因此各国的协同合作是极为必要的。加速推进各国绿色低碳技术合作,构建全球绿色低碳技术共同体,助力我国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意义深远。

资金保障。以绿色低碳金融为抓手,促进各利益主体的协同合作,为绿色低碳循环经济体系构建提供资金支持。据清华大学气候变化与可持续发展研究院测算,为实现“双碳”目标,中国在2020—2050年需要投资127万亿元。国家发改委价格监测中心认为,中国2030年实现碳达峰,每年需要3.1万亿—3.6万亿元;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需要在新能源发电、先进储能和绿色零碳建筑等领域新增投资139万亿元。发挥金融领域融资工具的灵活性,动员多渠道资金,支持绿色低碳产业项目,弥补能源转型过程中的资金缺口。加强绿色低碳金融能力建设,汲取各国实践经验,实现绿色低碳金融自上而下的推广与自下而上的落实有效结合。一是以法令形式制定环境标准红线,确保绿色低碳金融项目投资符合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要求,客观评估拟投资项目的碳排放情况及其对空气、水源、土壤、生物多样性和社会造成的潜在影响。二是创新融资模式。积极推动绿色低碳金融工具创新方面的细则落地,完善环境权益交易市场,扩展绿色低碳金融体系覆盖转型金融活动的范围。三是建立健全绿色低碳金融风险防范机制、问责机制。明确银行等金融机构的环境法律责任,引入第三方绿色低碳评估机构,加强绿色低碳金融发展监管,建立全国性的统一环境信息披露准则,完善绿色低碳金融风险防范的制度框架,积极推动绿色低碳金融在地方落地。

(本文系贵州省社科基金重大课题“‘十四五’时期贵州战略性新兴产业选择与培育机制研究”(21GZZB19)、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中国战略性三稀矿产资源供给风险治理机制研究”(19ZDA112)阶段性成果)

(作者单位: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经济管理学院)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中国社会科学报 作者:吴巧生 王筱倩